Yeah, yeah, yeah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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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en a treasure chest
对于那些长期暴力殴打虐待儿童,对孩子造成严重身心伤害的父母,先依据《刑法》定罪判刑,再依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剥夺其监护权,将监护权移交给民政部门,再交由符合条件的家庭收养,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是完全走得通的。不是做不到,只是做不做的问题。
duanwuankang
既然法律层面没有障碍,为什么现实中虐待儿童的那么多案例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呢?这里面最主要的困难,是剥夺亲生父母监护权后,孩子的抚养责任由谁来承担。